『爬行天下』
爬行天下 - 2008-6-26 17:30:00
为保障会员基本权利及对不诚信交易进行爆光,应广大爬友要求特设本版。
『交易评价专版』基本发帖准则:
1、请叙述具体情况不得人身攻击;不得以“【超出本站发帖范围】”、活体纠纷等理由发帖讨论与本站无关内容,否则。。随时删除
2、
此版面是提供网友评价的场所,不代表论坛的观点,仅供网友进行参考,我们只负责对发帖规则规定内的范围进行管理,不给予定义行结论。
3、只对事实清楚的不诚信交易或欺诈交易进行爆光,任何人不得以“某某人的东西不错,交易很愉快”进行变相宣传。
4、只受理买卖双方的交易评价,
任何非交易方不得在帖子内进行灌水(例如“支持”、“顶”之类的回复)、争吵,辱骂或偏袒任何一方。否则随时予以删除。恶意捣乱、马甲、人身攻击等情节严重者,立即封ID处理。
5、论坛不是司法机关,无权对交易欺诈人采取法律手段。如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该版负责人将公开对交易违约人进行爆光处理(甚至封ID、永久限制注册)。而不是为买家“讨回被骗的钱款(或物品)”
6、论坛尊重该版决定及评价结果,并与遵照执行。
第5点为该版发帖的前提,请各位申请人注意。
『交易评价专版』与其他版面不同,具有特殊性。故对该版负责人(版主)也有特殊要求:
(1),申请人要主持正义,维护公平,有奉献精神。
(2),为公平起见,申请人,需事先在『交易评价专版』版面公开提出申请并公布其真实资料,如: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身份证地址),接收大家监督。
其他申请程序依照:“怎样申请斑竹
http://www.pxtx.com/forum/showtopic-177211.aspx (3)该版斑竹不得以任何形式偏袒买卖方的其中一方,并在考核期内接受论坛全体爬友及管理员的监督。
(4)申请人需在本主题中以回帖的方式
写一篇“交易评价专版发帖准则(附版规)”。要求:
内容详尽,对“任何可能发生”的交易问题进行明确的处理规定,例如“对事实不清的交易纠纷如何处理?”“恶意投诉如何定义?”,“【超出本站发帖范围】”等等。。。
请广大会员朋友为我们提供更好的意见或建议,如被采纳,我们将进行加分操作!在此也欢迎大家推荐好的人选!
感谢大家对“爬行天下”论坛的支持!!!
“爬行天下论坛”管理团队
狂蟒少主 - 2008-6-26 17:56:00
支持```弄这个版觉得不错```
烤牛肉三明治 - 2008-6-26 18:28:00
不错,支持
我想。。。
317378725 - 2008-6-26 18:53:00
支持...
‖小兲‖ - 2008-6-26 19:00:00
:D ``支持```此版 开设```
bikaqiougg - 2008-6-26 19:06:00
我要申请
bikaqiougg - 2008-6-26 19:28:00
我保证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并遵守相关版规。
论坛ID:112256(比卡)
E_MAIL:bikaqiougg@163
QQ:691068401
论坛注册时间:2008-05-19 15:02:00
性别:男
年龄:19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学历:大学本科(在读)
专业:市场营销
个人爱好:上网 旅游 。。。
喜好的爬虫名称:蟒蛇
平均上网时间(每天):5小时
申请哪个版块的板主:交易评价专版
请说出您比别人更能胜任的理由:有上网时间,对爬虫和电脑熟悉,肯学习,塌实努力,有责任感
您将会怎样把这个讨论区的工作做好:爬天开设的交易评价专版对版是一个特殊的版块,这里主要是伸张争议解决纠纷的地方。如果我当上版主,我会及时解决版内纠纷,引导大家做纠纷问题的讨论,决对遏止恶性言论、恶性思想的转播。我会加倍努力,把爬天的事情当做我自己的事情!
还有您认为该版目前现状是否需改进及您的管理方针?
目前版里的帖子很少,有也是恶搞的帖子,我希望大家都能知道并认识这个版
请写你为该版设计的版规:
1 版内人事应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法》等相关法律
2 版内严禁漫骂侮辱他人
3 发表事情的情况程度必须事实准确,不能诬陷他人
4 版内发表的建议属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版态度
(大概就这些了 我会继续完善的 谢谢)
迪特里希 - 2008-6-26 20:27:00
不建议学生作斑竹,尤其是这个版的。已经有先例了,何况上网5小时根本不算什么,做这个版我觉得每天上网起码在15小时左右,否则很难及时处理纠纷。而且鉴于楼上是新注册的,可能存在在交易及物种方面的不熟悉及,过往历史的模糊,我建议由04年或以前的用户担任此斑竹而且是每个版,每个物种都熟悉的最好
爬行天下 - 2008-6-26 20:52:00
申请人需在本主题中以回帖的方式写一篇“交易评价专版发帖准则(附版规)”。
要求:内容详尽,对“任何可能发生”的交易问题进行明确的处理规定
建议7楼按要求写一遍详细的规定,谢谢!
oscar6542 - 2008-6-26 21:13:00
真实姓名:李昕
身份证:620302198710020817
住址:甘肃省金昌市
oscar6542 - 2008-6-26 21:15:00
本着公平,公正,方便的原则为大家建立一个版快!预防投诉事件的发生,提高大家对爬天的满意程度!
对投诉的原因及目的进行评判,减少批评投诉、恶意投诉!
当然这些不是我一个人可以做的了的....需要大家一起努力....为爬天做贡献.>!~
《Water Turtles》
ZOOMED 美国
恶意评价的意思就是也就是说对卖家的行为不满意,从而对卖家的诋毁或者语言攻击.
恶意投诉是说买家由于买家的各种原因,或者是有目的进行投诉..达到对卖家的不利的投诉!
当然对于“事实不清的纠纷"我肯定会让双方的证据进行调查,我要说的是肯定不会是我一个人说谁对谁就对....这必须是要进行讨论的...最终的答案将会为最后的评判!
而"且双方对您的管理有异议"这种现象我需要双方提供更有力的证明,我将更深入的调查...做出结论...如果双方依然对我的管理有异议..我将不会再受理...因为我不是司法机构....!
被封专家 - 2008-6-26 22:05:00
老大`您看我怎么样?
嗬嗬`其实这样没有太大的用途`开个版反而比较麻烦`
xxy1988 - 2008-6-26 23:03:00
至少包括这两点
1。该版面绝对禁止灌水,灌水的,一律删除禁告,违反第二次即处罚禁言
2。对于一个用户ID,只允许一个主题存在,即类似“XXY1988的交易评价帖”,自己开帖或者其他人开帖都无所谓,关键是,所有的评价都应该集中在一个主题里,这样才起到真正提供参考的作用。完全应该告知这个要求,否则此版面则又失去其初衷的作用。要去评价一个用户了,先在此版面执行搜索,如果确实之前没人评价过此用户,才允许开新帖.
之所以要以严格处罚作为后盾,是为了更好得起到规范的初衷
再建议的第3点
3。严禁恶意评价,及吵架,如果有争议不能在此版内解决的,一律到居委会申诉,如发现违反此规定的内容,一律直接删除禁告!这是必要的避免此版面成为“吵架专版”。所以这个版面,也必须由最公正和权威的论坛管理员,甚至站长自己来担任。(其实,就算有些帖子成为吵架帖子也无所谓了,因为到这个版面里都是有目的性得找相关的会员的主题进行回复或者查看,别人的事,相信也不会有太多人去关注,自然冷却那种帖子也足够了)
最后,如果不是由论坛最高权威的管理员来担任
起码,最好是懂法律的朋友,来担任.......
要公正得去评判,首先得先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公正
xxy1988 - 2008-6-26 23:05:00
原帖由 bikaqiougg 于 2008-6-26 19:28:00 发表
我保证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并遵守相关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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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上网时
我不赞同"专业:市场营销"的朋友担任此版斑竹
并非我歧视您的专业........
如果您是法学专业的,我一定全力支持您:-D
KANGNING - 2008-6-26 23:28:00
觉得应该再加几个条件:
1、已经工作3年以上,有一定社会经验,可以独立承担一些社会责任并每天都有比较固定上网时间的会员。
2、在论坛内没有被抨击、指责、引起争议话题的会员。
3、注册时间至少2年,积分和帖子各达到一定数量并和多数论坛老会员较为熟识可服众的会员。
4、非论坛商家
xxy1988 - 2008-6-26 23:47:00
原帖由 KANGNING 于 2008-6-26 23:28:00 发表
觉得应该再加几个条件:
1、已经工作3年以上,有一定社会经验,可以独立承担一些社会责任并每天都有比较固定上网时间的会员。
2、在论坛内没有被抨击、指责、引起争议话题的会员。
3、注册时间至少2年,积分和帖子各达到一定数量并和多数论坛老会员较为熟识可服众的会员。
4、非论坛商家
你的条件2把你自己给排除了:P
不过4其实是多余的,当然不可能是那个的
但是,其实我最初的建议最中立,只有站长自己,或者爬天的管理员当,才最合适.(而如果他们是法学专业出身,那就完美了)
因为,普通爬友,不管怎么样,自己都是有一些交易的.......这样,就已经在"保持完全中立"上,欠缺了
试问,如果这位斑竹自己都一直在买进卖出东西的,再由自己来管自己的交易评价记录?(你只看到商家有这样,但是,这里除了管理员和站长以外,哪个普通爬友敢说自己从来没买过爬虫,也没卖过爬虫的?)
有交易,自然有利害关系, 有利害关系,自然免不了私心
连法院的法官,都有回避制度........
所以,只有,站长或者管理员自己当,是最合适的
被封专家 - 2008-6-27 0:17:00
........................每个人都有私心`每个人都有弊端`哪怕是读法学的`也会有维护人的时候
所以楼上的不需要吵来吵去`我觉得这个版开了实在是没必要
很难做到公正公平
xxy1988 - 2008-6-27 2:42:00
原帖由 被封专家 于 2008-6-27 0:17:00 发表
........................每个人都有私心`每个人都有弊端`哪怕是读法学的`也会有维护人的时候
所以楼上的不需要吵来吵去`我觉得这个版开了实在是没必要
很难做到公正公平
所以一个好的制度,不但有详细具体的规则
更有一套更加透明,规范的监督机制,来制约权力不被滥用
这个版面,当然是有必要的,开这个版面,只能说明爬天在进步
现在是初步阶段,许多东西,第一次,可能没有经验,需要实践了之后,才能发现更多问题,才能进一步去完善
但是,绝对不是说,不是完美的东西,就不能被拿出来进行实践和实验了
本来,一个理论再完美,也是需要经过实践的检验,才知道到底是不是适合现实运用
没有经过检验,再完美,也仅仅只是理论
反之亦然
KANGNING - 2008-6-27 2:54:00
不管是谁当这个版主,希望他在管理层的注视下,展示出足够满意的罗森塔尔效应(期望效应),那也是不错的。
xxy1988 - 2008-6-27 3:11:00
我们是不是形成了关于"人治"与"法治"的争论?
这个几千年前希腊的某拉图,和某里士多德就争论过拉
不自比他们了,以免被砖砸死........:-|
被封专家 - 2008-6-27 6:32:00
首先理论上就过不去
交易纠纷我看了很多`不知道楼上的看了多少
很多很多很多很多很多`都不知道该怎么去判断`你可以去研究研究
有时两方都有问题`有时各执一词
该怎么判断谁知道`纠纷这种事儿`该双方自己解决
爬行天下 - 2008-6-27 14:43:00
原帖由 oscar6542 于 2008-6-26 21:13:00 发表
真实姓名:李昕
身份证:620302198710020817
住址:甘肃省金昌市
请仔细查阅“如何申请斑竹”,当一位合格的版主。。。必须对论坛的各项规则有充分的了解。
那个谁 - 2008-6-27 15:50:00
这个版很可笑呀!
论坛不是有“买家信誉度”和“卖家信誉度”两项指标吗?考核方式就以中介交易为准好了,即显得公正又起到促进爬友使用爬天中介的意识,何乐而不为?
现在搞个“交易评价”:
请问是谁来评价?
评价标准是什么?
又怎么证明评价人言论属实?
谁能保证不出现“黑”和“托”?
有什么意义呀?
xxy1988 - 2008-6-27 16:17:00
原帖由 那个谁 于 2008-6-27 15:50:00 发表
这个版很可笑呀!
论坛不是有“买家信誉度”和“卖家信誉度”两项指标吗?考核方式就以中介交易为准好了,即显得公正又起到促进爬友使用爬天中介的意识,何乐而不为?
现在搞个“交易评价”:
请问是谁来评价?
评价标准是什么?
又怎么证明评价人言论属实?
谁能保证不出现“黑”和“托”?
有什么意义呀?
我不觉得这个版面有什么可笑的
第一,这里而发生的的交易,有百分之多少,是用中介的?
第二,交易本身就该凭着双方诚实守信的原则来进行,中介已经是因为,有些人做不到这个前提,而来起到一个保障作用,您竟没有意识到这点?
打个比方,如果,当您只是网购一个10元,甚至5元的东西时候,您都要去使用中介来保障,那才是可悲和可笑的
第三,看帖子的都不是白痴,能够想到网购之前,先查下对方的诚信记录,已经是个进步
第四,如果连"托"和"黑"都分不出,那还是不要网购的好,因为这样水平,更不可能分辨出隐藏在网络背后的骗子了
南阳0215 - 2008-6-27 23:16:00
这个版 不错的
bikaqiougg - 2008-6-28 13:40:00
也许我把斑竹想的太简单了
但是我会努力去做的
愿意接受任何考验
liuxiwang - 2008-6-29 10:02:00
支持这个版
正在考虑中......
bikaqiougg - 2008-6-29 12:47:00
我认为版主并不是法官
而是主持人一样的角色
我要做的就是引导大家正确的思考交易双方的问题
而不是恶意的指责卖家或者买家
大家才是法官 评判是由大家说的算的
对于事实不清的交易纠纷
要看双方态度和现有的事实做出客观的评价
并要求双方说清事实真相 最有力的就是拿证据说话
对于恶搞灌水的帖子直接封闭
严重的给予口分处理
对于买卖双方
双方必须把事情的时间地点开始经过叙述清楚
而且必须有有效证据(或另一放承认)
才能把这次交易拿到版内评价
标题上必须有买家和卖家的用户名
以便其他网友查询信誉度
如果投诉者不说清楚事情的经过和程度
并且有意逃避详细阐明事情经过或有意漏说关键事件的
定义为恶意投诉
如果有人发贴超出本版范围
短信通知他应该把此贴发到什么版内
并把此贴在本版删除
关于版规问题
1 版内人事应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法》等相关法律否则不权发言
2 版内严禁漫骂侮辱他人严禁宣传黄色暴力邪教等不利因素,一经发现立即刷贴严重的给予扣分处理
3 发表事情的情况程度必须事实准确,不能诬陷他人,否则暴光陷害他人者
4 版内发表的建议属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版态度.请网友们根据事实,客观评价
那个谁 - 2008-6-30 7:57:00
首先,骗子是一个古老的职业,比你我的行业历史都要早的多得多.....并且有理由相信,还将长久的存在下去,您说对吗?
制度是要改善,但不能太理想化,完美是没有的。无论什么样的制度下,都会产生钻空子的骗子,因为总会有人上当。人总是有缺点的,并不都那么理性。
你说“交易本身就该凭着双方诚实守信的原则来进行”,“诚实守信”?我猜你是学法律的,试想:“诚实守信”如果是每一个人都严格遵守的行为准则,还会有你读的这么个专业?
“可悲和可笑”的都是现实存在的,就像臭虫。
“中介”有他的先进性和存在意义,这不可否认!
爬天这几年也不乏出现过一些一贯表现良好的“骗子”,(看到这,每位朋友心中都会浮现几个名字吧?我就不一一举例了。)这事实,您能否认吗?所以,某人就算评价再好,也无法替代“中介”的约束作用。
人治还是法治,哪个比较乌托邦,您非常清楚!
另外,关于“黑”和“托”:此类人士是否就真如您所说,比骗子好辨认的多?我真的无法同意您的观点啊:就拿最近kangning事件说事儿吧,对于他们双方以外的我们大多数人,孰是孰非还真看不那么真切。您就能保证自己是“完全公正”的站在第三方说出个所以然?也未必吧。
您倒是可以试想一下:如果评价版是先于kangning事件而产生的,帖子就会发到评价版。那现在会是个什么状况?除了一锅粥,还会有其他的积极意义吗?
这是我的个人意见,你可能在进行符合您的想法的实验或者称为“变革”。但是,我觉得不合和客观规律的形而上做法是走不通的。
我到此为止,您字儿实在多!
twp1982 - 2008-6-30 11:34:00
总结各位几点加上自己的一点意见!
我们建立这样一个版面宗旨就是为了净化交流区的买卖欺诈情况,他更加像一个提前预警系统给买家购买前的提示,买家在购买前可以了解一个商家他的历史这样就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损失。也给卖家一个警示任何投机取巧的事情不要去尝试我们有一套正规的交易流程,一个污点可以伴随你这个ID一生。而且这种方式也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中介制度的使用。其实我们最终的目的就是让大家能够正规化买卖,这样才能够真正的作出正面的评价制度。也明确划分了正规买卖与不正规买卖之间的界限,更加明确的引导大众。给大众一个公正、公平、且透明的制度。
一、规章
次版任何与交易评价无关贴如灌水贴、马甲贴、吵架辱骂贴、广告贴等一律禁止发布,发现一次扣分警告二次禁言24小时三次封停!
二、发贴制度
发评价贴必须是使用爬天中介并有一定证据等条件下以版面规定格式发布评价如下。(没有使用中介我们怎样评价是与非中介就是标杆就像支付宝不使用支付报是无法做评价)
发贴格式:
买家评价
B与A交易球蟒一条(下面附带当时中介交易贴连接)
附带发货以及收货凭证,无收发货凭证附带银行汇款凭证!
附带评价:如交易很成功,商家很负责! (附带照片以及多方证据)
如交易失败,商家货不对版等。(附带照片以及多方证据)
卖家评价
B与A交易球蟒一条(下面附带当时中介交易贴连接)
附带发货以及收货凭证,无收发货凭证附带银行收款凭证!
附带评价:如交易成功,好买家! (附带照片以及多方证据)
如发货搞错,马上补发!(附带照片以及多方证据)
版主评价
可以多位版主在一贴中给出评语!这里我们只是给评语并不是裁决!
任何商家以及个人不能在次版重复作出任何解释以及超过规定的补充!及一贴一次交易只有一次评价以及对评价作出的补充。除了交易当事人双方以及版主任何人不要再跟贴以及评价!以上双方可以在自己的贴中附带评语下更新交易情况不得添加。不得更改凭证!任何不按格式的发贴均以无效删除!
三、评价贴对应个人ID
及此版评价贴一个ID的评价只能出现一个帖子所有未来评价均已跟贴形势出现,任何重复发贴都将被警告罚分等处罚。
--------------------------------------------------------------分 割 线-------------------------------------------------------------------------
以下补充版主选择资格
版主人数
次版面最少2-3个班主并且不能是同城,最好以华北、华东、华南分布范围较远的2-3位斑竹,这样有利于监督管理不给营私舞弊创造有利条件,而且有利于更加了解当地交易情况如天气、市场价格、运输条件等相关内容,做出更符合实际意义的评价管理!(最好是2-3位同时上任)
四、版主资格
1、要有一定社会经验。(学生就算了毕竟社会观不全面好好上学吧)
2、上网时间要稳定要长,每天最少要5小时以上多者优先!
3、不能是网站上的注册商家
4、要对另类宠物有一定了解(我们不要全方面的专家但总不能是个拿条球蟒都不认识的小白)
5、要对爬虫交易等环节有一定了解